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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買菸 花蓮7成業者照賣

更新日期:2011/07/03 16:33  

(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3日電)花蓮縣衛生局於6月中旬進行喬裝測試,前往縣內90處菸品販賣場所瞭解業者是否賣菸給未成年人,結果發現多達7成的業者無視禁令,違法賣菸給未成年人。

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指出,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於民國97年所做的國中學生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,青少年的菸品來源有7成的比例購自商店和檳榔攤,衛生局為瞭解花蓮地區的實際情形,於今年6月中旬,調派人員喬裝進行實地測試。

花蓮衛生局的喬裝人員分頭前往縣內9個鄉鎮,到便利超商、大賣場、超市、檳榔攤、雜貨店等90處菸品販賣場所進行測試後,結果令人大吃一驚。

徐祥明表示,喬裝人員身穿學生制服向店家要求購買菸品時,竟然有多達7成的業者連問都不問就把菸品賣給學生,其中還包括知名連鎖超商,顯示多數業者根本不在乎買菸的消費者是否為學生,也未確認買菸者的年齡是否符合規定。

部分超商業者指出,可能是因為結帳人員太忙未注意到才發生疏忽;而檳榔攤業者則是表示,來買菸的學生都說是幫家人買的,業者怎麼知道是真是假,更何況現在生意不好做,總不能把上門的生意推掉。

花蓮衛生局對於這波喬裝測試不合格的業者,除當場要求改善外,並陸續進行複查,徐祥明說,如查獲業者仍販賣菸品給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,將處以重罰。

徐祥明表示,衛生局將於7月中旬進行第2波無預警喬裝測試,如果發現業者賣菸給未成年人,將依菸害防制法開罰,希望業者能遵守規定,不要販賣菸品給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。1000703

 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703/5/2udzj.html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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