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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自然呈現 電視畫面不需馬賽克

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:2011/09/29 04:21  

〔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、陳慧貞/台北報導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近幾年大力處罰電視台節目廣告化,被罰怕的業者只要碰到商品或商標等敏感畫面,一律畫上打「馬賽克」避免被罰,卻也導致畫面支離破碎;NCC將修正認定原則,只要是「自然呈現」的畫面,都不用怕受罰,電視畫面馬賽克成災的現況將可改變,觀眾視覺不再受苦,最近將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。

高畫質節目冠名權 考慮開放

另外官員透露,中國大陸電視節目常見「冠名權」,NCC也將適度開放,但方式和細節還要討論。NCC也有意先開放高畫質節目「冠名權」,鼓勵業者多製作高畫質節目,協助數位化轉型。

目前NCC處理節目廣告化認定原則共十六條,為新聞局十年前訂定,由於標準不明確,業者擔心被罰只好打「馬賽克」求心安,常見畫面為運動選手受訪時,後方廣告背板或身上穿的運動服,打上「馬賽克」將商標遮住,甚至有兒童節目小朋友身上穿的衣服出現「米老鼠」圖案,也打上馬賽克。

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,新修正認定原則草案將節目分為「一般節目」及「特定節目」兩大類,新聞節目及兒童節目為「特定節目」,其他戲劇、綜藝等節目都視為一般節目。

若有節目被檢舉「節目廣告化」,NCC將以節目名稱、參與者、內容及觀點四個面向檢視畫面及內容中,品牌、商標、標語、道具布景以及內容觀點與廣告的關聯,做綜合評斷,決定是否開罰。「特定節目」檢視標準比「一般節目」嚴格。

不要刻意宣傳商品 不會受罰

何吉森表示,業者只要秉持「三不一揭露」原則,不要刻意鼓勵購買、不要刻意凸顯商品、不影響創意自主,揭露贊助及置入性行銷訊息,很自然的呈現內容,就不致受罰。

譬如下個月王建民回台,如果舉行球迷會,身上穿的運動衣品牌或商標屬於運動服一部分,很自然呈現,就不用打馬賽克;但是電視劇裡如果出現拜拜要用「可口可樂」,或是對白出現我都是吃「萬家香壺底油」長大的,過於「刻意」,未來可能還是要罰。

民視節目副總經理許念台表示,以往在節目中使用產品,即使沒有商業行為,也會被視為廣告化,現得以自然呈現,不必受罰,節目呈現可以更自然,但未來仍要視NCC能開放到何種程度,對節目品質才有幫助。

三立副總經理張正芬則表示,NCC適度開放節目產品自然呈現,對電視台而言,當然是福音,能讓電視台整合更多資源,製作更好的節目,樂觀其成。

 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929/78/2zkep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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